一、買賣在建工程
例如:原先房地產公司出現資金緊張,將在建工程以固定價格轉讓給新的房地產開發公司,同時辦理項目過戶手續,未來以新的房地產公司的名義對外銷售,則在建工程轉讓環節是否征收增值稅、土地增值稅和契稅,未來完工交付時如何計算土地增值稅的加計扣除
(一)樓花買賣
例如:原先房地產公司出現資金緊張,將在建工程以固定價格轉讓給新的房地產開發公司,但約定以原開發商名義對外銷售,則未來銷售時的納稅義務人是誰?新的房地產公司取得的收益如何納稅?
(二)項目股東
例如:原先房地產公司出現資金緊張,約定新的房地產開發公司投入建設資金,并且以原開發商名義對外銷售,則未來銷售時的納稅義務人是誰?新的房地產公司取得的收益如何納稅?
二、與工業企業之間
(一)工業企業以土地作價入股
1.工業企業投資環節涉及哪些稅收?
2.雙方約定按照實現的稅后利潤分配房屋,是否需要視同銷售?
3.雙方約定工業企業不承擔風險,未來分配固定數量的房屋,是否屬于投資行為?
(二)工業企業股權變更
1.股權轉讓涉及哪些稅收?
2.土地性質變更涉及哪些稅收?
3.如何避免被稅務機關認定為“以轉讓股權名義轉讓土地”
(三)定向招牌掛
例如:先由政府收回工業企業的國有土地使用權,再定向招牌掛給指定的房地產企業
1.向工業企業支付貨幣是否需要取得發票
2.完成工業企業指定的在建工程,以誰的名義建設,以誰的名義取得發票,是否屬于房地產開發?
3.政策性搬遷與商業搬遷的區別,政策性搬遷是否有稅收優惠。
4.政策性搬遷與專項財政資金的稅收待遇是否一致
三、舊城改造
(一)土地一級開發
1.建筑還是房地產開發?
2.是否涉及增值稅?
3.可以爭取的稅收優惠?
(二)與村委會之間
1.代建指定項目
2.返還商業地產
(三)與拆遷個人之間
1.拆遷補償費如何計算?
2.個人取得拆遷補償費,涉及哪些稅收
3.開發商向個人支付拆遷補償費,應當取得發票嗎?
4.開發商無償向個人返還的回遷房,是否需要視同銷售?
5.開發商有償向個人返還的回遷房,如何避免被稅務機關認定為價格偏低?
四、建設新城
(一)約定完成代建市政設施
(二)約定完成中小學建設
(三)約定完成商業設施并且運營